夏邑县关于对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电瓶车、电动三轮车、低速四轮车开展路面查处的通告
来源:电机 发布时间:2025-03-22 14:02:13关于对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电瓶车、电动三轮车、低速电动四轮车开展路面查处的通告
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,大力提升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水平,加强对电瓶车、电动三轮车和低速电动四轮车的管理力度,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发生,营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,根据《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电瓶车、电动三轮车、低速电动四轮车登记备案工作的通告》要求,结合当前电动车登记备案进度情况,决定从即日起对未登记备案的电瓶车、电动三轮车、低速电动四轮车开展路面查处整治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电动车上路行驶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,并悬挂号牌,违者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等法律和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二、凡持有合法购车手续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车辆所有人,须主动到城区备案登记点办理车辆的注册登记手续,领取牌照。
三、全面规范电动车路面行车和停车秩序,违者由公安交警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依法查处。
四、电动车驾驶人应自觉遵守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相关规定,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,文明出行,一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环境。